为大力推进张江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研院)研究生属地化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科研活力,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开展基础交叉创新研究,现将张江高等研究院2024年 “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概况
“吕志和基金”奖学金属于吕志和人才发展基金,旨在支持、激励吕志和科学园学生成长成才。“吕志和基金”奖学金分为“吕志和基金”奖学金卓越奖和“吕志和基金”奖学金优秀奖2个系列:卓越奖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优秀奖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4年“吕志和基金”奖学金卓越奖预设2个名额、优秀奖预设4个名额。同一评奖年度内“吕志和基金”奖学金不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兼得。
二、 申请和评审
1.申请条件
(1)高研院属地化管理的上海交通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2024级学生);考虑到对学生有全面准确评价,一般要求学生属地化管理2个学期以上。
(2)候选人需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所规定的申请要求。
2.评价指标
“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价指标由客观分和答辩成绩组成。客观分为综合素质得分、学习成绩得分、科研成果得分三部分得分总和(具体评分细则请参看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候选人答辩后的排名,作为奖学金评选的参考依据。
3.评审流程
(1)申请2024年度“吕志和基金”奖学金的同学,需在10月30日(周三)下午15:00之前,将《张江高研院“吕志和基金”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交至高研院人才培养办(张江科学园6号楼403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附件4(包括论文、综合素质素拓证明及获奖证书等,请按照表格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档)、《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邮箱:ziasstudent@sjtu.edu.cn,文档及邮件请命名为“姓名+学号+奖学金申请”。逾期提交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高研院将于11月3日左右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及初审,预计于11月6日左右组织候选人答辩(答辩要求为5分钟自述、3分钟问题回答)。
(3)候选人确认参评资格后,在高研院网站进行院内公示,共计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反映至高研院人才培养办。
三、其他事宜
1.本年度奖学金的科研成果需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署名单位须含有上海交通大学张江高等研究院,认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期刊分级请通过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微信号查询最新分区(2023年版)。
2.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佐证材料,该项分数作废。
3.申报人需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各项加分请在申请表中自行填写,并计算总分值,空白将自动做零分计算。《申请表》(含材料细目表)、《汇总表》电子版各项自评分值需相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4.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由高研院“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度奖学金获奖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高研院“吕志和基金”奖学金的评审排名,可直接用于推荐高研院的其他奖学金项目。
6.本通知解释权归张江高等研究院“吕志和基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人才培养办张老师、李老师(021-68696035、68696034,ziasstudent@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张江高等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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