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


【宣传】张江高等研究院园区公共区域宣传品申报


申报须知:


  1. 园区公共区域宣传品是指在上海交通大学张江高等研究院室内外公共场所,以不限于海报、道旗、喷绘、横幅、展板、挂画等展示形式,对科研、教学或相关活动的信息加以宣传。

  2. 园区所有公共区域宣传品的放置都需经过审批备案,填写内容需真实、准确。考虑到审批流程时间所需,宣传品的放置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向张江高等研究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报。

  3. 如宣传品为非必要放置,本着节约原则,张江高等研究院鼓励各单位积极采用网络新媒体、LED屏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

  4. 如为必须放置的宣传品,在使用过程中应自觉爱护绿化,做到垃圾分类,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用电及消防安全。


附件下载:

   张江高等研究院园区公共区域宣传品申报.docx